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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4日電)高雄市南區焚化爐代處理外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國民黨市議員陳麗娜今天到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副市長陳金德和環保局長鄒燦陽涉嫌圖利、瀆職。 陳麗娜於市政總質詢指市府「以燒垃圾做公關」,批評市府違法為雲林縣等外縣市代燒一年約3萬噸的一般事業廢棄物,造成小港區居民的空氣污染,根本是「要錢不要命」。 陳麗娜下午再到高雄地檢署,控告前環保局長、現任副市長陳金德和鄒燦陽涉嫌圖利、瀆職。 陳麗娜表示,環保局以廢棄物清理法指可以清除「轄區外廢棄物」,又以環保署的行政命令說,如果焚化爐尚有餘量時,可以收受「一般事業廢棄,兩件公文企圖為南區焚化爐代燒外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找到依據。 不過,陳麗娜說,南區焚化爐能執行那些業務應該根據83年興建時的「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載明的內容;內容並不許可代燒轄區外一般事業廢棄物。 對於陳麗娜的說法,陳金德曾表示,市府依廢清法第70條「公民營機構得清理轄區以外的廢棄物,主管機關不得限制之」,如果市府限制代處理廢棄物才是違法。至於陳麗娜質疑市府代處理費低於民間價位,收費標準經市議會備查。10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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